首页 > 客户服务中心 > 退换货规则

航空专属类商品第三方售后服务细则

一、商品退/换货服务:

自实际收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超过7日,如有以下退换货原因,可自确认收货起15日内申请退换货。

二、退换货原因:

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理由退换货条件;

商品售出时即存在质量问题。

三、退换货条件:

需要您保持商品本身及外包装完好;

商品表面无划痕、无磨(破)损、无磕碰、无使用、无拆卸等痕迹,不影响二次销售;

(若有)防伪标识码未刮开或撕损、(若有)唯一性三包卡不能缺失或撕损。

四、注意事项:

1、您如需办理退换货,请将附件、说明书、包装、商品一并寄回给商家办理退换货手续。

2、若因您自愿退货原因导致的里程到期失效,里程将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