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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用具类商品第三方售后服务细则

一、商品退/换货服务:

自实际收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超过7日,如有以下退换货原因,可自确认收货起15日内申请退换货。

二、退换货原因:

1.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理由退换货条件;

2.商品售出时即存在质量问题。

三、退换货条件:

1、需要您保持商品本身完好;

2、商品表面无划痕、无磨(破)损、无磕碰、无使用、无拆卸等痕迹;外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3、定制类商品不接受退换货;

4、(若有)防伪标识码未刮开或撕损、(若有)唯一性三包卡不能缺失或撕损。

四、注意事项:

1、对于商品质量问题,您需向商家提供相应证据,若商家收到证据后,确认商品本身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接受退货或者换货申请。您应妥善包装后退回商品,返回方式及地址以售后服务单审核为准;因拍摄设备、光线、显示器等原因产生的色差问题,以及因商品测量标准不一致导致的尺寸问题在相关标准规定的尺寸误差范围内的,均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

2、若因您自愿退货原因导致的里程到期失效,里程将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