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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关于调整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2018-12-05

201812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20元下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3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收取人民币10元。

二、 201812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12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上述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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