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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航客票免费退票规定的提示

2020-01-28

尊敬的旅客:

      为落实民航局要求,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将国航机票特殊处理规定调整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0年1月28日0点前购买的99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且航班为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客票处理办法

      1.客票有效期为自出票之日起一年,符合以上范围的客票只要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一年有效期内均可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请错峰退票。

      2.旅客可以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退票,通过国航官网、APP和微信小程序购买的客票,可以直接登录原订单办理退票。

      3.国航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及时调整航班,为有效利用春运期间运力,请各位旅客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如果已计划取消航班出行,请尽快通过原值机渠道取消值机座位,避免座位资源浪费,保证确有需求的旅客能够出行。

      4.此规定即日起生效,原《关于国航客票免费退票的提示》废止。

国航始终把旅客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响应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为旅客提供服务保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航24小时服务热线:9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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